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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加强政府采购信用管理签订首单电子履约保险

【新闻来源:常熟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24-01-29】 【阅读次数:362】 【打印】

常熟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文件要求,在全市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2024年1月24日,“辛庄镇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签订了常熟市首单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单,保额10.02万元。

政府采购履约保函(保险)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第三方机构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或保险。如中标、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要求规范履行合同义务,由第三方机构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数额对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政府采购履约保函(保险)以“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先予偿付、再行追偿,规范运作、强化监管”为基本原则,做到全流程线上办理和留痕。

推行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是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助企纾困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常熟市财政局将持续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明确第三方机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各方职责,积极协调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和第三方机构开展电子履约保函(保险)业务,并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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