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从2023年12月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近日,如皋市市场监管部门多措并举针对大型超市、生鲜店、农贸市场等场所开展“生鲜灯”专项检查,摒弃误导消费者的“美颜神器”,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前期宣传告知、上门指导的基础上,以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生鲜肉店等经营场所为检查重点,通过查看光源色彩、亮度,对比与自然光下肉品色差等方法,辨别灯具是否合规。
截至目前,共检查超市160家、生鲜肉店260家,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商户,现场责令其更换照明设施。下阶段,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新规的宣传力度,常态监管并逐步规范各类经营主体“生鲜灯”使用行为,让食用农产品“素颜”上市,用诚信之光照亮发展之路,助力推进如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安全、放心、健康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