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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统计局推进统计信用建设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新闻来源:常州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24-01-18】 【阅读次数:761】 【打印】

常州市统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立足统计职能,以统计分析监测为依托,以统计监督执法护航,努力提升统计服务质量,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立足全局谋划统计信用建设。充分发挥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组织召开法治建设暨统计信用建设专题会议,讨论统计信用建设工作,包括《2023 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2023 年全市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等,明确统计局统计信用建设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阶段目标,将落实统计信用建设责任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为统计信用体系建设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抓好统计信用承诺制度落实。着力抓好《常州市统计信用承诺制度》贯彻落实,扎实开展新增“四上”单位统计信用承诺工作,确保新增单位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和统计信用承诺同到位、齐落实。2023年政府统计系统统计人员完成《统计信用承诺书》签订率保持100%,新增“四上”单位《统计信用承诺书》签订率100%。落实统计信用承诺季报制度要求,及时掌握统计调查对象统计信用承诺书签订情况。

三是做好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认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统计领域诚信建设,按照《江苏省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认定工作方案》,认定3家企业为年常州市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申请延续10家企业为江苏省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为充分发挥依法诚信统计示范作用提供正向榜样。在本年统计执法检查中,对“红名单”企业严格落实免检政策,充分体现坚持依法统计、诚信统计调查对象的优越性。

四是提升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效能。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按照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计划和上级部署要求,积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数据质量核查。2023年市统计局共对142家企业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或数据质量核查,共发现数据存在误差的企业15家,其中13家企业由检查核查人员现场进行了业务指导,并责令企业在下一报告期修正到位;向1家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1家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起到了“查处一家、教育一片”的效果,增强了统计执法检查威慑力。

五是认真落实部门联合执法活动。按照市双随机联席办《关于印发常州市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的通知》(常双随机联席办〔2023〕2号)要求,根据工作实际,结合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认定工作,积极与市信用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利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沟通协调、精细计划、密切协作,顺利完成了对6家统计调查对象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达到了实施一次行动、完成多项工作的目标。

六是执及时公开公示检查结果。贯彻落实国家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单位、人员问责和联合惩戒机制,引导全社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按照规定将“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抽取结果及部门联合抽查结果录入江苏省统计依法行政管理系统、江苏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和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进行公开公示。

七是增强服务意识推进信用修复。加强统计诚信建设,坚持信用警示与信用修复两手抓,对因受到统计行政处罚而影响信用的单位,跟踪问效,适时指导,督促整改,对确实整改到位,又达到最低公示时限的单位,根据其申请,及时启动信用修复程序。2023年对1家企业完成了信用修复。通过对统计调查对象统计违法行为的检查、处罚、公示惩戒到信用修复一系列操作,进一步提高了统计法律法规与统计信用的震慑作用,提升统计调查对象的依法统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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