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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部门综合监管 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苏州市聚焦八大新兴领域开展联合行动

【新闻来源:苏州日报】 【发布日期:2024-01-18】 【阅读次数:546】 【打印】

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监管效能的重要举措。为了进一步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着力解决多头监管和重复检查等问题,近日,苏州市政务办、苏州市市场监管局聚焦八大新兴领域,联合印发了《苏州市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第一批)》,开展综合监管。

跨部门综合监管就是监管事项涉及的两个及以上部门整合各方面监管资源,建立完善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协同监管机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据了解,第一批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围绕“密室逃脱”、“剧本杀”、互联网医院、互联网旅行社、电竞酒店等八大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总共涉及10个部门35个联合监管事项,其中市场监管部门参与配合7个领域,涉及7个监管事项14子项,聚焦特种设备、药品器械等重点领域。通过跨部门综合监管,着力解决多头监管、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问题,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探索符合我市特点的创新性监管模式,切实降低经营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

根据《苏州市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第一批)》要求,各部门将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发起部门牵头制定年度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方案,明确发起部门、配合部门、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检查比例、检查频次、检查流程等,纳入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统一管理,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结果统一使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实现跨部门综合监管数据全量汇聚共享和业务协同联动。

据悉,去年,我市在探索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中跨出第一步,在农药生产、烟花爆竹批发、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涉消耗物质(ODS)行业臭氧企业、港口码头、粮食收购企业、出口备案食品生产企业、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典当行、校外培训机构共10个领域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

今年是全面落实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的关键之年,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配合市政务办等部门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聚焦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具体监管事项,进一步优化协同监管机制和方式,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动市场活力充分释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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