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是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新增制度,将信用体系建设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结合,是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的有效途径。
为进一步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2024年1月9日,太仓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教育局举行召开农产品收储运经营主体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座谈会,邀请太仓市山姆绿丰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太仓市绿阳农副产品有限公司、苏州众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太仓市百信食材配送有限公司等8家承接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服务的农产品收储运企业到现场进行宣讲座谈。太仓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企业所在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部门负责人一同参加了本次座谈会。
会上通过讲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明确相关要求,介绍开具达标合格证的详细流程,使企业认识到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是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法定义务,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规定收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质量安全合格证明,对收购的农产品进行混装或者分装后销售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作为校园食堂食品原料的主要供应单位,更应该注重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重视企业信用,诚信经营,通过执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建立食材追溯体系,使质量监管精准化,质量检测可追溯。
通过本次合规指导,各收储运企业的农产品安全意识和信用合规经营意识都得到提高,下一步我局将跟进加强监管,确保制度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