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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通过诚信建设加强医疗质量监管

【新闻来源:张家港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23-12-27】 【阅读次数:544】 【打印】

一是加强医疗质量建设。先后出台《张家港市“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2021-2023)》《关于张家港市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张家港市“民营医院质量提升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张家港市一级综合医院复核评审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2023年,修订《张家港市医疗机构专业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在全市医疗机构遴选28个专业质量控制中心,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制度,健全市级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组织体系,突出重点领域开展各类质控活动。定期组织全市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医疗技术管理、院感质量、护理质量等督察活动,每年各类督察不少于2次。同时,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合理用药用血、院前急救、实验室生物安全等专项督查。今年,结合全市医疗机构年度校验,指导医疗机构布局流程改造40余次。推行临床路径管理、临床药师和处方点评制度。市一院、市中医医院晋升三级甲等医院,澳洋医院建成三级医院。市中医医院在国家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中获A等次。实行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同等评价标准,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

二是规范药品诚信阳光采购。公立医院统一通过江苏省阳光采购和综合监管平台采购药品、医用耗材,同时建立采购行为、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内审机制,形成上下贯通的监管合力。做好国家集采药品中选品种和国家、省、苏州市集采耗材中选品种的落地工作,深化药品耗材采购和医药服务价格改革,建立药品耗材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机制。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省平台金额和品规采购率稳定在99%和97%以上。

三是加强药械诚信安全使用。对一级以上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机构和新冠疫苗接种单位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全覆盖检查。组织雳剑行动、口腔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医疗美容机构整治等专项行动,精准打击药品、医疗器械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引导规范诚信安全使用。制定医疗机构不良反应(事件)上报计划和考核制度,落实不良反应(事件)上报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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