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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委编办扎实推进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新闻来源:常熟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23-11-24】 【阅读次数:630】 【打印】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委编办抓好四点强四化,切实做好机关、群团和事业单位法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及管理工作,常态化推进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促进事业单位诚实守信开展业务活动、优质高效提供公益服务。

一是抓好组织领导关键点,责任落实“清单化”。明确由市委编办牵头,财政、审计、人社等责任部门共同参与的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制定出台评价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工作路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并督促各评价责任部门对照责任清单,以公益履职为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及时归集信息、提升工作效能,确保评价信息内容准确、结果真实可靠。

二是抓好评价内容着力点,指标设置“科学化”。完善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指标架构,结合行业实际调整信用等级评价内容,科学设计评价指标并提升重点评价责任部门指标分值。如公立医院评价指标涵盖患者满意度、纠纷仲裁、资源管理、投诉与舆情等内容;公立中小学评价指标涵盖家长满意度、依法规范办学、资源管理、投诉与舆情等内容。每年根据事业单位不同类型、行业特征,科学微调指标内容及权重,进一步夯实事业单位信用评价工作基础。

三是抓好部门协作切入点,评价机制“制度化”。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会议,总结上阶段工作成效,分析现阶段难点不足,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同时,建立信用信息双向推送机制,各监管部门按季度向市委编办推送事业单位日常监管信用信息,市委编办对各部门信用信息推送情况进行归集、处理并反馈通报,不断提升综合监管效能。

四是抓好高效服务落脚点,结果运用“公开化”。依托“常熟机构编制”公众号,全面公示事业单位法人的设立、变更、注销、年度报告、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等情况,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同步推送至“信用常熟”等平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查询,更好地强化信用体系宣传教育,促进事业单位诚信自律。通过评价结果公开化,推动各部门落实《常熟市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相关奖惩规定,激励守信、惩戒失信,进一步推动事业单位高效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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