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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蠡县:房产拍卖促执行 40万欠款主动还清

【新闻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布日期:2023-11-06】 【阅读次数:1113】 【打印】

“朱法官您好,我把钱凑齐了,现在就来交钱,请不要拍卖我的房子……”10月18日,河北省蠡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被执行人张某的电话,请求法院撤回拍卖房屋的程序,并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

2020年9月,张某、王某在蠡县某银行办理了抵押贷款。之后,因张某做生意亏损,未按时还款,导致该贷款逾期。2023年6月蠡县某银行将张某、王某起诉至蠡县法院,要求张某、王某偿还贷款本金及其利息。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张某、王某向原告蠡县某银行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4000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王某未按时履行,蠡县某银行向蠡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对张某、王某所抵押的房产进行拍卖。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对张某、王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发现二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卡有少量存款,张某、王某名下有一套房屋可供执行,法院遂进行查封。干警随即将张某、王某传唤到法院,对其释法明理,为其分析利害关系和法律后果,告知二被执行人若不及时履行,房产将被拍卖,督促其抓紧时间履行还款义务。张某表示做生意赔了钱,别人欠的款还没还,现在没钱还贷。

经多次沟通未果,执行法官对该房屋启动评估、拍卖程序。执行法官从善意文明执行角度出发,告知张某、王某若在拍卖结束前履行还款义务,可撤回拍卖程序;若最终未能及时履行,法院会将房产拍卖用于偿还欠款。张某见法院已经送达了拍卖裁定书,房产将要被拍卖,意识到无法拖延抵赖,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履行还款义务。最终,被执行人积极筹钱,不到一个月案件成功执结。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蠡县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涉金融案件执行力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维护金融债权,为金融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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