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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风险”监管 全面提升防雷安全治理水平

【新闻来源:苏州市气象局】 【发布日期:2023-11-02】 【阅读次数:755】 【打印】

市气象局高度重视信用管理在防雷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先后出台《苏州市防雷装置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苏州市气象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信用分级监管实施细则(试行)》《苏州市气象局雷电防护重点单位分类监管实施细则(试行)》,探索开展信用评价、信用分级监管和信用修复,构建了“信用+风险”的安全监管新模式,有效破解监管任务重与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率先实施信用评价。2016年随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防雷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贯彻实施,防雷检测市场全面放开,苏州市场防雷检测机构不断增加,检测能力和水平良莠不齐,带来防雷安全隐患。为强化防雷检测机构管理,督促防雷检测机构规范、诚信经营,2018年,市气象局与市信用办联合出台《苏州市防雷装置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在江苏省内第一个开展防雷检测机构信用管理,制定“信用评价+红黑名单”,科学划分AAA、AA、A、B、C五个信用等级,全面覆盖8大类25项41条信用指标,评分标准采用事项性质与权重比例相匹配、定性与定量相统一、客观与可操作并重。信用评价结果作为防雷检测资质动态管理、招标投标、创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计入企业信用档案,多部门联合应用,形成行业管理“小信用”和社会诚信体系“大信用”的循环嵌套和联合奖惩,全面引导防雷检测机构、相关从业人员依法自律、诚信执业、规范服务,对建立和完善防雷检测机构的优胜劣汰机制和有效整治防雷检测市场环境有重要意义。截至2023年已累计开展防雷检测机构信用评价132家次。每年市气象局与市信用办联合通报信用评价结果、颁发等级证书,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信用评价结果得到业内多家媒体转载,成为企业选择防雷检测中介机构的重要参考,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二是尝试开展信用修复。2020-2022年,在防雷安全专项整治中,市气象局实施防雷检测领域重大行政处罚7起,罚没金额49万余元,有效震慑了防雷检测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结果在信用评价中予以应用,并上报市信用信息平台,对有效净化防雷检测市场产生了重要影响,客观上促使被处罚机构履行义务。同时为推动信用建设规范化、系统化,激发失信主体守信意愿,市气象局在市信用办的指导下,完善了《苏州市气象局信用修复指南》,对履行义务情况良好的单位开展信用修复,累计修复3家次,起到了“处罚+教育”的效果,在有效规范市场秩序的同时积极释放市场主体的活力。

三是探索信用分级监管。近年来,市气象局积极探索如何在信用评价的基础上,更好的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提升监管精确性和效能。2023年4月,市气象局在全省率先出台《苏州市气象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信用分级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和《苏州市气象局雷电防护重点单位分类监管实施细则(试行)》,依据“依法规范、公正合理、分级监管、动态调整”的原则,将在苏州开展业务的61家防雷检测机构(分支机构不重复统计)和1600余家雷电防护重点单位科学划分信用分级和风险等级,实施“信用+风险”新型监管,在监管方式、监管频次、现场检查重点等方面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实现精准监管、有效监管、智慧监管、公正监管的目标,更好地服务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信用+风险”新型管理模式有效提升了雷电防护重点单位的本质安全水平,规范了防雷检测市场,落实了隐患排查整治各方责任,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市气象局将继续深化“信用+风险”监管,优化管理方式,进一步提升管理质量和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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