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淮安市清江浦区应急管理局以信用建设为主线,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坚持服务优先,通过“四个全面”推进信用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全面实施“首违不罚”。按照有关文件精神,针对符合条件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相关精神要求,先后对5家企业采取首违不罚处置措施。结合“首违不罚”精神,积极推进违法行为分级分类处理,出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分级分类处理实施意见》,将违法行为分为三类:轻微违法、一般违法和严重违法,对轻微处罚采用简易处罚后限期未整改到位的,再按照一般程序和省裁量规则严肃处置并进行公示,先后对17家企业进行简易处罚,按照省有关文件精神,简易处罚不在国家信用平台公示。
全面实施“信用修复”二次提醒。处罚决定告知时第一次发放《企业诚信修复提醒函》后,在相关企业临近1年(原来3个月)修复期限最后15天内,再次以提醒函形式提醒企业开展修复工作,进一步帮助企业规避因诚信修复不及时可能带来的风险和损失,近期先后对15家企业进行修复提醒函。
全面做好协调帮办。对于上级主办、交办案件,不一味就高就重处罚,结合综合研判,参照企业平时信用度,主动与上级部门协调沟通,尽量帮助企业减轻处罚、减少负担。妥善处理举报案件,对举报涉及的轻微违法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对一些过分夸大举报,主动与举报人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法,及时阻断不实举报。比如,针对某集团企业的反复举报,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在充分核查及研判的基础上,依法驳回举报人不当诉求,得到企业高度赞誉。
全面用好“自由裁量”。在自由裁量权方面,严格执行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坚持“严宽相济,轻处罚重整改、少关停多教育”原则 ,对于信用度高,主动配合且能够按照时间及质量要求完成整改的,在自由裁量权方面原则上给予轻处罚,反之,绝不姑且,坚决予以从重从快从严处罚,真正做到“相同情况相同处理,不同情况不同处理”。特别是对于业态相似、违法行为相似企业的处罚,注重把握尺度,防止裁量失当,引发不必要的矛盾纠纷和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