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近日,镇江市信用办、镇江市财政局、镇江市商务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镇江市口岸服务单位收费及收费清单公示工作信用奖惩实施方案》,实现营商环境的优化。
实施方案以建立镇江市口岸服务单位收费及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工作信用评价制度,通过优化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形成信用评价体系为目标任务,并形成三大具体举措,一是推行信用承诺制度。信用承诺书及履约状况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并以规范格式向社会公示,作为事中事后分级监管、单位奖惩及企业享受公共资源的参考依据。二是加大信用监管力度。根据企业的信用能力、信用意愿、社会反馈等元素设计评价指标,以年度为周期,对企业进行量化打分,将结果划分为“三个等级”,即A(优良)、B(中等)、C(差)3级。三是建立信用奖惩机制。根据信用评价结果,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