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关于公布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地区名单(2023—2024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地方申报、省厅推荐、专家评审、台账校验等程序,确定北京市海淀区等16个地区为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地区。
试点地区包括:北京市海淀区、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辽宁省沈阳市、吉林省长春新区、上海市徐汇区、江苏省无锡市、浙江省杭州市、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福建省厦门市、江西省新余市、山东省青岛市、湖南省郴州市、海南省三亚市、重庆市渝中区、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
记者了解到,各试点地区的主要试点工作包括推进信用品牌建设、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完善信用承诺制度、优化信用消费环境、促进信用信息共享等。
根据《通知》,各有关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委派专人负责,为试点地区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对试点地区加强指导。各试点地区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编制实施方案,细化试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实施,按时反馈实施方案;坚持创新思维和系统观念,突出自身优势和地方特色,创新工作内容、工作方式,深入推进试点任务;加强宣传引导,对试点工作中的实践成果和典型案例进行重点宣传。文化和旅游部将加强指导监督,开展监测评估,鼓励探索创新,研究制定激励政策,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