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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个体工商户信用监管数据质量提升试点

【新闻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发布日期:2023-09-07】 【阅读次数:1856】 【打印】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和个体工商户精准帮扶,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文件,部署在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中山市、陕西省汉中市、江苏省常熟市、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等6个地区,开展个体工商户信用监管数据质量提升试点工作。

这次试点是市场监管总局在今年4月部署的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行动基础上,信用监管数据质量提升范围的一次拓展,主要工作包括建立数据管理制度、完善数据质量标准、强化技术支撑保障、加强数据开发应用等。试点要求推动个体工商户年报电子化、引导提高个体工商户年报网报率、实行个体工商户信用监管数据目录清单管理,并从全面性、及时性、完整性等7个方面对数据进行全方位摸排整改。试点要求发挥数据对业务工作的支撑作用,积极创新技术手段,以高质量的数据精准描绘个体工商户信用画像,为个体工商户信用融资、分型分类培育和精准帮扶提供辅助支持,推动信用赋能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

以这次试点为契机,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整合相关部门个体工商户数据,强化分析研判个体工商户在发展过程中的新问题、新诉求、新趋势,推动个体工商户精准监管、精准帮扶、精准服务,进一步培育和激发个体工商户活力,不断为个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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