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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税务局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

【新闻来源:张家港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23-09-05】 【阅读次数:1314】 【打印】

为积极将信用管理应用到社会治理当中,张家港市税务局为纳税人申请纳税信用补评提供引导。如有纳税人因各类情形未参加评价或对当期未予评价有异议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充评价。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个体工商户,可自愿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参照企业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参加评价,并在以后的存续期内适用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相关规定。

有信用补评需求的纳税人,可以在江苏省电子税务局上通过“纳税信用”中的“信用管理”端口进行线上申请,也可以填写《纳税信用补评申请表》后提交至办税服务厅进行线下申请。

张家港市税务局将继续发挥好信用管理在税务领域内的作用,用信用税务助力张家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努力营造诚实守信、和谐发展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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