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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出台《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试行)》

【新闻来源:泰州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23-08-30】 【阅读次数:994】 【打印】

政务诚信对社会诚信起表率作用,涉党政机关、村(居)基层组织生效裁判案件的执行,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切实兑现,更体现着法律的权威性和政府的公信力。

为推动泰兴市涉党政机关、村(居)基层组织生效裁判案件的高效执行,近期,泰兴市人民法院、市发改委、市司法局联合出台《泰兴市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试行)》。以党政机关、村(居)基层组织不履行生效裁判案件“逐步压降存量,实现零增量”为目标,力争健全全流程涉党政机关、村(居)基层组织诉讼案件法律风险防范、失信预防处置体系,完善府院联动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党政机关及村(居)基层组织案件的处置。

《泰兴市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试行)》的出台对于开展基层组织失信专项治理工作,提升政府公信力有着重要意义。下一步,泰兴市将继续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助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和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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