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广电局印发《江苏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信用承诺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面推进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信用承诺工作,进一步营造诚实守信的江苏广电行业氛围。
《办法》明确了制定依据、总体要求、信用承诺适用对象和类型,规定了信用承诺的内容,统一全省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实施信用承诺的工程流程和要求,制定了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信用承诺的文书模板。
《办法》提出,全省各级广播电视行政机构应当在行政许可、招投标、人事招聘、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修复等过程中,根据场景不同,选择适用不同类型的信用承诺,进一步增强行业主体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意识;《办法》还规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积极主动向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作出合法经营的信用承诺。
下一步,省广电局将加大对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推进信用承诺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切实把《办法》的规定落到实处,助力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