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城市信用办发布了《2023年度盐城市政务诚信建设第三方监测评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市2023年政务诚信建设监测评价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细化监测任务,进一步提升盐城市政务诚信建设水平,优化营商环境。
《方案》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目标为导向,计划从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采用“材料申报+第三方评价+市级部门评价”及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30个市级部门、9个县(市、区)每季度开展政务诚信建设指标监测。《方案》包含《盐城市政务诚信建设第三方监测市级部门评价体系(2023年)》《盐城市政务诚信建设第三方监测县(市、区)评价体系(2023年)》两套评价体系。其中市级部门共设置8个一级指标、25个二级指标,县(市、区)共设置8个一级指标、32个二级指标。对依法行政、勤政高效、政务公开、基层治理、政务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及应用、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政府信用管理、政务诚信文化建设与创新综合评价等指标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评分标准、评价方式,压实责任主体,严格落实监测评价工作。
下一步,盐城市发展改革委(信用办)将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政务诚信建设监测评价机制,拓宽信息报送渠道,完善信息目录,不断提升监测的精准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培育良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贡献信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