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统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根据《泰州市统计局统计信用承诺工作实施办法》,近日,泰州市统计局在全市组织开展诚信统计承诺活动,积极倡导推动全市统计机构、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对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独立提供统计资料作出承诺,推进营造良好的依法诚信统计社会氛围。
全市各级统计机构将根据承诺对象践诺情况,准确记录、客观评价调查对象及统计人员统计信用情况,依据《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实施奖励和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