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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2023年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考核情况出炉

【新闻来源:苏州工业园区信用办】 【发布日期:2023-08-09】 【阅读次数:1217】 【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对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及从业人员管理,提高环评报告编制质量和效率,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考核管理办法》(苏园环〔2021〕31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对2023年1月至6月在园区开展业务的环评技术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考核。

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1-6月,园区生态环境局共审批30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其中承诺制审批项目226个,占比74.8%,非承诺制审批项目76个,占比25.2%,共涉及39家环评技术单位。

二、考核范围

纳入本次质量考核的环评文件包括考核周期内所有审批的环评文件,覆盖全部环评技术单位。参与考核评分的环评文件均为首次报送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文件。

三、考核结果

经考核专家组集中核查评分,并结合经办人日常核查评分,本次302份环评文件平均得分为63.79分,其中苏州世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写的《晟迪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纳米药物制剂研发中心新建项目》得分最高,得分75.2分。

本次环评技术单位考核“优秀”等次2家,分别是苏州市环科环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苏州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良好”等次7家,包括博埃纳环境工程(苏州)有限公司、中升太环境技术(江苏)有限公司、苏州科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沃美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等;“合格”等次30家,包括江苏华衍低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华之洁环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思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无“不合格”等次单位。

四、主要问题

从考核结果来看,环评技术单位总体上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比较重视,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有一定提升,但质量控制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环评技术单位总体水平有所上升,但仍有少数环评机构存在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等情况,影响了整体考核质量。

各环评技术单位应重视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切实完善质控标准,提升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环评文件的编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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