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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统计局多举措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

【新闻来源:宿迁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23-07-18】 【阅读次数:768】 【打印】

近年来,宿迁市统计局健全统计信用工作机制,创新统计信用工作方式,不断推进依法诚信统计走实走深,积极营造良好的依法诚信统计氛围。

一是不断健全完善统计信用制度。会同宿迁市信用办制定《宿迁市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相继出台《宿迁市统计信用监管评价体系(试行)》《宿迁市统计信用信息采集认定记录报送制度》《宿迁市统计局进一步加强统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不断规范统计信用工作开展。

二是深入开展诚信统计宣传教育。 结合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通过周末课堂、知识竞赛、专题学习、警示教育等形式,将诚信统计宣传教育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不断强化政府统计人员诚信教育。充分利用访企入户、工作指导、业务培训向调查对象宣讲统计信用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和统计违法失信典型案例,提高调查对象诚信统计、依法统计意识。综合运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渠道,充分利用微视频、动漫片、案例短片、图文资料等形式,开展有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统计诚信宣传教育。

三是认真组织开展诚信统计承诺。连续多年组织开展“承诺践诺、诚信统计”主题活动,全市所有政府统计人员、联网直报单位和统计人员每年都要与所在地政府统计机构签署诚信统计承诺书,明确守法、守信、自律等方面的自我约束和应承担的责任。新进“四上”调查单位必须经过法律告知和履行诚信统计承诺后,方能入库报数。2022年,全市累计签署诚信统计承诺书2375份。

四是积极培育诚信典型示范企业。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将“党建引领统计诚信企业创建”列入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积极组织开展党员结对诚信统计企业建设年活动,全体党员深入企业宣传诚信统计、引导企业对标对表创建统计诚信企业,积极申报统计诚信企业。2021年,江苏箭鹿毛纺股份有限公司等55家企业被核实认定为市统计诚信企业。2022年,江苏华工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等46家企业被核实认定为市统计诚信企业。

五是不断健全完善统计信用档案。 建立健全政府统计人员、联网直报企业和统计人员统计信用档案,根据统计基层基础、报表上报质量、问题查询等日常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认真组织开展统计信用评估认定和分类监管。及时将查处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纳入一般失信或严重失信名单并按时推送至“信用宿迁”网站。积极推进统计失信行为整改,依法依规做好信用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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