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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先试先行社会组织信用承诺制注销登记

【新闻来源:苏州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23-07-14】 【阅读次数:1033】 【打印】

近期,苏州市某社会团体因长期未参加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经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调查确认,认为其符合“社会团体因会员长期不缴纳会费、不参加活动等原因自动退会,剩余会员人数已不符合法人登记基本条件,无法达到章程规定的履行民主程序的条件,无法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无法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由会员(代表)大会作出有效终止决议,无法按照注销登记的一般程序启动注销登记,陷入程序僵局”的条件,最终通过承诺制容缺办理注销登记实现顺利退出。

近年来,苏州市率先探索运用信用手段畅通社会组织退出渠道,推行社会组织承诺制容缺办理注销登记,引导“僵尸”“空壳”等名存实亡、运转异常的社会组织及时注销、快速出清,持续深化社会组织领域改革创新,推动社会组织管理领域改革创新举措,切实解决社会组织退出难题。

2022年,苏州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试行社会组织承诺制容缺办理注销登记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引入信用承诺制容缺办理社会组织的注销登记。根据《意见》,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公开说明情况,公开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简化内部程序、简化清算审计、简化补证手续等,办理注销登记,从而降低社会组织退出成本。

承诺制容缺办理社会组织注销登记,有利于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社会组织退出难问题,苏州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认为,这也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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