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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开展生态环境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新闻来源:南通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23-07-10】 【阅读次数:887】 【打印】

今年以来,如皋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诚信建设,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失信行为集中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失信行为,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分类管理,强化监督。对违法行为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行政处罚台账。针对VOC企业、餐饮企业、施工工地等违法行为频发的行业,分门别类监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违法企业交叉执法、随机执法;对符合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对符合不予处罚的情形,不予行政处罚。印发《如皋市生态环境涉嫌犯罪案件联合调查工作机制实施办法》(通如皋环〔2023〕23号)。截至目前,发出解除查封措施决定书10起,实施查封(扣押)20起,实施行政处罚128起。强化排污许可证监管,注销4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注销1家企业排污许可证。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使守法者得到容缺,频繁失信者得到惩治,实现奖优罚劣的目标。

二是强化宣传,形成震慑。将生态环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生态环境宣传方案,通过江苏法治报、如皋日报、雉水网、南通市局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介,全方位开展生态环境领域诚信主题宣传,普及生态环保法规政策,发布环境执法典型案例6起,诚信稿件10篇,营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领域诚信宣传氛围。今年来,在省环保信用评级平台、市场管理平台、信用中国平台、政府网站及时公开企业环保信用信息,其中行政处罚信息达128起。

三是信息共享,联合惩戒。协同市发展改革委、供电公司、区域供水等单位,共同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形成信息共享、线索移交的移送转办机制。行政处罚案件按照流程及时公开网站,对失信行为起到约束作用。对于及时改正,并履行处罚义务的单位,构建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形成主动守信重诺的良好态势。公示期满后主动撤销网上公示,并指导相关企业开展信用修复。今年来,实施企业环保信用修复20起。坚持信用惩戒及公示制度常态化,加大对诚信缺失突出企业的惩戒力度,移送法院强制执行案件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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