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南京市高淳区人大组织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会,由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区人大代表就企业经常遇到的问题进行提问,区政府、开发区、法院负责同志及与会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应询。区发展改革委负责人重点就企业在受到行政处罚后,应采取哪些措施降低失信不利影响进行了告知提示。
该区发展改革委指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的《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企业受到行政处罚信息按规定需要在信用网站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补贴申报和评优评先等活动中给予限制。因此,企业应当在信用中国等官方网站及时做好信用修复工作。同时,开展好企业信用管理相关工作,通过有效规范企业内部行政、财务管理等工作,增强企业因信用管理不到位而导致的各类市场风险的防范能力,避免再次受到行政处罚和长期拖欠账款等失信事件的发生。
该区发展改革委倡导企业秉持依法诚信经营理念,建立和实施信用管理相关制度,坚持学习信用管理知识和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尽可能使企业减少和杜绝受到行政处罚及各类信用风险,从而将企业因行政处罚带来的失信不利影响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