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公布的《全国城市信用监测月报》显示,扬中城市信用监测成绩在全国县级城市排名中位列第47位,江苏省第10位。
近年来,扬中市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夯实营商环境基石,市场主体满意度不断提升,信用建设阶段成绩成效明显。
一是立体构建业务工作保障体系,先后转发《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等国家级文件12个,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安全生产、医保服务、城市管理等23个重点领域出台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文件,大力推进信用建设。
二是构建全市信用信息“一张网”,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档案,搭建“扬中市智慧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推进“双公示”信息归集,累计归集行政许可信息6532条、行政处罚信息1260条、社会法人信息16.03万条、自然人信息175.76万条,开展失信修复“急速办理”服务,将本级指导报送修复材料时限提速至0.5个工作日。
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扩大信用承诺行业覆盖面,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政审批等环节共签订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书3381份,每年4000余户食品经营户完成承诺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