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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城管局用好涉企违法行为“轻罚免罚”清单 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新闻来源:太仓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23-06-26】 【阅读次数:1343】 【打印】

近日,太仓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沙溪中队执法队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某饭店占道经营,根据相关规定应当给予罚金处罚。鉴于店家及时搬运杂物、清洗路面,没有构成严重影响,且已签署《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告知承诺书》,符合苏州市涉企“免罚轻罚”3.0版本中免于处罚的情形,执法队员决定给予免罚处理。

太仓市城管局依照《苏州市涉企“免罚轻罚”清单3.0版本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对于小微个体户日常经营中风险较小的违法行为,采取“柔性执法”管理,实行首违免罚措施。针对占道摆摊行为,优先采用说服教育、规劝提醒等方式劝离。但“免罚轻罚”并非“法外开恩”,太仓市城管局强化全环节规范监管,既充分体现亲商高线,又准确把握法治底线。一方面充分运用进企普法、警示告诫等柔性执法方式,将亲商理念融入对企业的经营指导;另一方面,对触及安全底线、环保红线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恶意违法行为,坚决查处直至顶格处罚。同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强化对免罚轻罚后企业的“事后指导”,建立健全“不予处罚和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企业档案记录、信用惩戒管理等配套制度。

太仓市城管局自实行“轻微免罚”制度以来,以信用告知承诺书的形式践行信用建设的实施,有效缓解了执法者与被执法对象之间的对立情绪,诚信教育充分发挥导向作用,促进了执法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以来,累计警告不予处罚企业20家,发放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函6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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