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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柔性执法

【新闻来源:宿迁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23-06-15】 【阅读次数:720】 【打印】

2023年3月,宿迁市某建材有限公司到宿豫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理车辆年度审验。经调查,该车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有效期已逾期,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应当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执法人员在查询违法人员信息后,发现属于首次违法,且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按照相应法定程序,执法人员随即向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送达《江苏省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告知承诺书》,作出不予处罚、责令改正的处理结果。

近年来,宿迁市以“服务+执法”推动执法工作由监管向服务转变,通过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让群众声音进得来,执法机关听得进、改得了,打造文明有“理”执法品牌。

印发《宿迁市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意见》,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将以人为本、文明执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对违法行为查处,积极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方法,教育引导当事人。

宿迁市各行政执法部门编制完善本系统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三张清单”,县(区)行政执法部门遵照执行。目前,宿迁市级13个行政执法部门已向社会公布266项行政处罚不予处罚清单和230项从轻、减轻处罚清单。

选聘2家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和征求意见函、建立沟通群等方式,随时听取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探索推行行政执法案件回访工作,定期抽取部分执法部门,对其近期办结的案件进行电话回访,征求行政相对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文明执法水平。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签订书面承诺方式替代提供有关证明,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证难问题。动态更新清单范围,从最初的58项扩大到现在施行的137项,涉及教育、公安、民政等12个部门,率先在资格考试、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法律服务等方面的行政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累计减少12余万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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