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信用机制对优化营商环境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提升市场整体诚信水平,镇江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信用提升专项行动,通过五项举措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一是开展信用培育,加强合规指导
加强市场主体诚信教育和守信经营指导,制定年报指南、信用修复指南,指导督促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开展诚信宣传,创办消费文化节、全城接力承诺等活动,带动形成“知信、用信、守信、增信”的社会氛围。在日常监管中向市场主体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明确失信后果,引导其加强自身信用建设。
二是推行信用承诺,强化责任意识
制定完善信用承诺相关制度,将市场主体信用承诺纳入公示范围,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利用“双随机”监管等方式针对性地对承诺企业开展核查,对承诺不实市场主体开展信用惩戒,同时做好信用修复的闭环管理。
三是创新监管举措,实施分类管理
建立未年报公示企业、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行政处罚企业等警示提醒机制,针对不同失信类型,分类施策、科学应对。将“双随机”监管和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有机结合,按不同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制定抽查计划时对信用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低的减少抽查比例和频次。
四是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柔性监管
建立信用惩戒缓冲机制,针对监管中发现住所失联但通过其他方式联系正常的企业,核实情况确认符合条件的,暂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引导其及时变更住所。市场主体暂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引导其进行歇业备案。建立公示信息抽查容错机制,对抽查中发现市场主体填报公示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一般状态信息有误,以及财务信息中小数点、单位等明显错误,未发现存在主观故意,也未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可以允许修改。出台《镇江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准确合理把握严格执法和柔性执法尺度,既展现力度,又体现温度。
五是优化修复服务,引导诚信经营
强化信用修复指导,为失信企业提供主动提醒、上门帮扶、专题培训等服务。提升信用修复效能,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门户网站修复指南等方式提供“网上办”“邮寄办”服务,方便市场主体“足不出户”申请信用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