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如皋市发展改革委出台《如皋市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建立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实现市场主体信用等级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有机结合。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如皋市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制定了南通市卫生健康领域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依托市信用信息平台和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系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行政管理由“门槛管理”向“信用管理”转变。
如皋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卫健委、医保局、市监局、民政局等部门开展相关行业医疗美容机构、护理院、餐饮具消毒服务行业、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其中,如皋市卫健委对公共场所单位、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分类监督评价,实现分级监管、精准监管;如皋市市监局结合日常监管,对全市573家医疗机构进行了信用等级评定,其中被评为A级单位的有181家、B级单位的有365家、C级单位的有27家;如皋市医保局出台《如皋医疗保障局信用管理办法》,认定一般失信行为12例,严重失信行为1例,并向信用平台进行了推送,推动信用评级结果运用。对评级为A级的单位适当降低监督检查频次(1次/年),评级为B级的单位正常开展监督检查(2次/年),评级为C级的单位适当增加监督检查频次(3-4次/年)。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