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开展企业信用管理示范创建和复核评价工作,促进企业重视信用管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6月1日,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连发改信用发〔2023〕208号,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开展2023年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
《通知》对市级示范企业申报条件、创建工作流程、创建评估、加强跟踪管理等内容提出明确要求;《通知》指出,各县区下一步要协同做好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按照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质量的原则,组织企业积极申报省级示范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