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教育局严格对照目标指标,深化教育领域诚信建设,将教师信用状况与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经费拨付、评先评优等方面挂钩,特别是在职称评审和优秀人才评选中,完善教科研材料诚信管理,施行教科研成果失信否决制,依法依规联合约束学术造假、骗取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等失信行为。
南通市教育局在职称评审工作和优秀人才评选工作中,对申报人员教科研材料提出诚信要求:一是要求提供原件;二是要求申报对象提供上报的论文代表作查重情况截屏打印件;三是职称评审委员会委托知网依托申报平台进行论文查重全覆盖,对经查实论文查重率超过30%的,职称评审则不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