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即将在美国上市,现在有个黄金投资机会,可以购买他们的‘原始股’,将来收益翻番……”
如果投资者接到这类电话时,应当提高警惕,这可能是非法发行股票活动!
根据国家规定,公开发行股票,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变相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得采用广告、公告、广播、网络、短信等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进行。
非法发行股票活动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四种:
一是编造公司将在境内外上市或证券发行获得批准等虚假消息,诱骗社会公众购买所谓“原始股”,或者私下签署转让协议、认购协议。
二是非法中介机构以投资咨询机构、外国公司驻华代表处等名义,向社会公众非法买卖或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证券。
三是通过购买权益份额或签订投资协议、持股协议等方式,非法或变相公开发行证券。
四是跨地区成立多家公司,以不同公司的名义售卖股权或者通过传销模式售卖股权。
股票是一种高风险金融产品,依法发行股票的公司,不会向投资者保证取得高收益。一些不法分子编造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或股票发行已经获得有关部门批准的谎言,诱导社会公众购买所谓“原始股”,实质上是在骗取钱财。买卖股票,要通过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进行,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