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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极怠工还是诈骗底薪?起底新型“套路应聘”骗局

【新闻来源:新民晚报】 【发布日期:2023-05-29】 【阅读次数:644】 【打印】

也许你听过不少“套路贷”的故事,那你知道“套路应聘”吗?不法分子为不劳而获,伪造收入证明,夸大履历业绩,营造完美人设,钻企业用工漏洞,啥事儿不干专门骗取底薪,骗了一家又一家,拖过一月又一月……日前,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将杨某批准逮捕,全力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有效维护辖区营商环境。

杨某在17年前来到上海做起了服装销售,后来自学考出了证券从业资格证,转行到金融机构做销售。这原本是个励志故事,她却在一次次选择下逐渐走上了不归路。

因为有过金融机构销售的经历和兼职的经验,加上近几年贷款投资失败,杨某就开始琢磨怎样才能来钱更快更容易,歪心思之下就想到了去多家公司面试入职骗取底薪的计谋。

杨某十分“聪明”,瞅准的都是入职审核比较宽松的小型金融、科技、咨询企业,以及工作管理容易有疏漏的销售类岗位。因为销售类岗位本身对学历要求不高,哪怕她只有成人自考大专学历也能踏进门槛;工资结构分为底薪和提成,哪怕零业绩也可以拿底薪;工作基本不用打卡或者坐班,便于她同时入职多家企业骗薪。甚至,杨某还加入了一个骗薪小圈子,大家发现有比较好骗的“大冤种”公司,会互相推荐,组团去“吸血”。

杨某的应聘“套路”更是练得“炉火纯青”,去应聘面试之前准备好一整套伪造的资料——漂亮的简历+P出来的离职证明+花钱请人制作的高薪银行流水,无一不彰显着杨某闪闪发光的从业经历。明明是底层销售,她却吹嘘自己是销售总监、销售冠军,月销量300万,手上捏着一大把优质高净值客户,轻轻松松就能给公司带来大量营收。企业还以为自己捡到了宝,“心甘情愿”许诺高额底薪,就此踏入了杨某的骗薪圈套。

吹得天花乱坠,可事实呢?“她什么都没为公司做过,仅仅就是入职了。”被害公司负责人愤愤不平,“如果说做过什么,那就是找了几个人来骗我们。”

杨某入职之后自然是不出一分力的,她采取了能混就混、能拖则拖的“策略”,网上工作日志按照模板随便填,上午去闵行拜访客户“张先生”,下午去浦东拜访客户“李阿姨”,实际上要么在享受生活,要么在“套路应聘”下一家。零业绩太久公司找谈话,她就花点小钱找来阿姨、爷叔扮演自己的高净值客户,到公司表现出对理财产品很感兴趣的样子,但是需要回家再考虑考虑,这一考虑就没了下文。大多数情况下,不出半年,她就被辞退或者主动离职,拿着骗到手的底薪再去祸害下一家。

今年1月,一家网络科技公司的负责人向警方报案称,公司去年招聘入职了几名新员工,因为没有达到考核要求所以将他们辞退,近期却偶然发现这几人当时同时在其他公司入职领取底薪,这才发现被骗。静安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后于4月4日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其余均另案处理)。

到案后,杨某起初妄图用“业绩不够理想”等托词来掩盖自己骗薪的事实,还说“我就是正常上班工作”。在被害公司负责人提供的证言和书证、受雇阿姨徐某某、孟某某(均另案处理)的供述等一系列互相印证的铁证面前,杨某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骗薪事实:“我做不了业绩,本身文化水平低,只能想办法骗个底薪。入职的时候,就没打算为这些公司工作。这些公司都是我研究过的,不需要坐班、不需要打卡。”

经审查,2020年1月起,杨某为骗取薪资,通过伪造简历、个人银行流水、离职证明和社保记录,捏造从业经历和客户资源,骗得多家企业与其签订劳动或劳务合同,在不开展工作的情况下,骗取被害企业钱款数万元,已达诈骗罪入罪标准,尚有多节诈骗事实在进一步查证中。

检察官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多次骗取被害单位钱款,数额较大,涉嫌诈骗罪。日前,静安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将杨某批准逮捕。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套路应聘”极具隐蔽性和危害性,不仅侵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还挤占了就业机会,破坏了正常的职场秩序。在此,检察官提醒大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用不法手段骗取公司薪水,养成好逸恶劳的习惯,只会将自己的人生一步步推向深渊。企业也需要做好背调工作,仔细审核应聘者材料,落实好用工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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