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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虚拟币“高回报”?警惕虚假投资理财诈骗!

【新闻来源:北京日报】 【发布日期:2023-05-29】 【阅读次数:650】 【打印】

“投资虚拟币,周期短、见效快、能保本,想赚钱就找我!”犯罪嫌疑人殷某在短视频平台和朋友圈大量发布投资虚拟币信息,撒下诱饵,不久就有“心动者”上钩。

案情回顾:2021年7月,小高的微信好友中并不常联系的殷某开始频繁找其聊天,问他想不想赚钱,还建议他多去看看自己朋友圈发布的投资信息。小高依言翻看殷某朋友圈,看到很多投资比特币盈利的“成功案例”后,产生了投资的想法。小高通过微信联系殷某,让殷某带其投资比特币。

小高将第一笔钱17000元转至殷某提供的银行卡账户内。数周后,殷某告诉小高,盈利了9000元,但是钱要从香港转过来才能结算。在此期间殷某一直让小高加仓继续投资,小高禁不住劝说,先后给殷某转账金额合计人民币40500元。

然而,每当小高催促殷某结算还钱,等到的却是殷某“银行卡被冻结”“钱要从国外往回转”“打款数额大银行需要审核”等种种借口。

“殷某在微信让我给他小额转账,他说这些钱也给算到投资里面。有时候我会主动帮他点外卖和买东西,是因为我投资的钱还在殷某那,我想讨好殷某希望他能尽快将我投资的钱给我结算。”被害人小高向承办人陈述,“2021年12月底,我想把钱提出来,对方仍然以各种理由不给我。我怀疑被骗,然后就报警了。”

2022年8月,殷某被抓获到案。经查,殷某还以相同作案手法骗取小王、小杨两名被害人。其中,被害人小王是在校学生,家里经济困难,靠助学贷款支付学费,本想通过投资挣钱来缓解经济压力,却被殷某诈骗九千余元。这些钱一部分是其暑假做兼职和平时节省的生活开支,另一部分是找朋友借的。

2022年11月,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殷某到案后辩解其有投资比特币赚钱的门路,承办人通过开示部分证据、释法说理进行教育转化,最终使殷某认罪认罚,承认其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带人投资赚钱的信息,引诱三名被害人投资,骗取钱款后用于个人消费和网络赌博。

近日,经顺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殷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检察官说法:虚假投资理财诈骗分子第一步通过网络社交工具、短信、网页等发布推广股票、虚拟货币、外汇等投资理财信息;第二步通过聊天获取被害人信任;第三步诱导被害人小额投资试水,进而加大投入;第四步当被害人发现资金无法提现,却早已被诈骗分子拉黑,投资平台也无法登录。切记投资理财,请认准银行、有资质的证券公司等正规途径。不要盲目相信所谓的“炒股专家”和“投资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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