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苏州市交通运输部门在前期推行小型船舶质量诚信试点“信易检”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探索服务场景应用,在全市推行船舶检验“通检互认”机制实施方案,通过设置“通检互认”检验工作站,为过往的江苏籍内河营运船舶实施就近年度检验服务。同时,深化船检与安检的有机结合,实现验船师与安监人员共同登船,提高船检和安检整体工作效率,为船舶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方案实施以来,结合小型船舶质量诚信试点,全市完成营运试点船舶检验发证359艘,其中免于年检的船舶177艘,免于中间检验2艘,替代检验66艘,分类检验1艘,集中检验113艘;完成新建试点船舶便利检验发证12艘;完成新建通检互认船舶7艘。
下一步,苏州市交通运输部门将持续推进船舶检验与船舶安全检查有机结合,积极参与全省船舶检验“通检互认”工作,为长三角区域船舶检验合作提供改革经验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