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无锡市不动产登记领域部分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等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主要涵盖总体要求、工作内容、办理程序、相关要求四个部分,明确了5种适用情形以及3种不适用情形,对申请人失信行为后果予以规定,并通过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建立登记失信行为备案制等措施,确保试点工作风险可控。
此外,《方案》还阐明了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相关手续。为确保工作取得成效,《方案》对部门之间落实责任、缜密配合、定期报送工作实施情况等作出要求。为契合登记实际和群众需求,还配套设计了办事指南、不动产登记机构告知书、承诺书等表单模板,在江苏政务服务网、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无锡不动产登记”微信平台等对外渠道予以公布并印发宣传小册,方便申请人提前知悉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