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发布会召开,会上提到,2021、2022年全省共立案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214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053名,挽回经济损失15.08亿元。
涉众型经济犯罪(主要包括非法集资、传销两类犯罪)是一种高发、多发型的经济犯罪,具有涉及人员多、遍布范围广、社会危害大等特点。其中,相比传统聚集型传销,无接触、分散化的网络传销更具隐蔽性,传播更广更快、危害更大。网络传销技术复杂、资金量大、人员多,动辄覆盖全国范围,特别是打着就业、创业、招聘、培训等幌子,对年轻人实施的传销活动,损害了不明真相群众切身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
据介绍,新型网络传销主要有六大形式:一是“虚拟互联网”式,通过互联网“虚拟货币”“互联网金融”等虚拟商品或纯概念运作,发展人员入会,拉人头获利。二是“资本运作”式,打着上市融资、购买原始股等幌子,诱以高额回报。三是“混合传销”式,假借互联网购物和电子商务平台,通过发展下线人数和购买商品数额获得报酬。四是“免费获利”式,提出“免费购买商品”“消费多少返利多少”诱人入局。五是“互帮互助”式,喊出“互助投资”“慈善”“互助互爱互赢”等高大上口号,鼓励发展会员给予奖励。六是“网络博弈”式,以网络游戏、网络赌博为诱饵使加入者办理充值卡,也就是变相交纳会费,再利用奖项鼓励吸收新的会员。
防范新型网络传销,山东公安提示:
提高守法意识和风险意识。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不轻信他人诱导。如有人以招工、做生意等名义,要求拿钱加入或发展人员加入,承诺以高额回报时,一定要保持高度警觉。
警惕传销惯用词。听到或看到“投资返利”“旅游考察”“消费养老”“爱心互助”“原始股”“网络直销”等传销惯用词,要提高警觉,不要被花哨的概念炒作所蒙蔽。
判断高额收益来源是否合理。听到或看到一夜暴富、躺着赚钱的口号,要保持理性判断,判断是否符合正常的经营规律、商业逻辑,不要被虚假承诺的高收益迷住了双眼,避免落入传销组织陷阱。
判断其是否为传销组织,既要看有无营业执照,也要看有无正规办公场所,更重要的是看其营销制度、奖励制度是否合法。在情况不明的时候,不要盲从,不要轻信,可以向当地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咨询。
如发现传销行为,收集有关线索信息,包括传销活动的详细地点、传销方式、宣传材料等,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举报。如发现自己被骗参与传销活动,注意收集、保存汇款凭证、介绍人及上线人员的姓名、电话、互联网账号等相关证据线索,及时提供给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