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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非法集资盯上老年人

【新闻来源:济宁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3-05-22】 【阅读次数:784】 【打印】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相关情况。山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吕伟东介绍,近年来,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案件时有发生,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

一是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非法集资。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二是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非法集资。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回报、“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三是以销售“老年产品”为名非法集资。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检、免费旅游、赠送礼品、养生讲座等欺骗、诱导方式,以销售养老产品、“保健品”、提供养老服务的名义或者以高额利息为诱惑,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四是以“以房养老”等名义吸收资金。以“以房养老”、每月坐享高息收益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通过房产抵押借款理财,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针对非法集资的这些特点,请广大老年人和家属提高警惕,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做到“四看三思等一等”。

四看:一看合法性,不仅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四看投资项目,是不是主要盯向老年人保健、康养等特殊服务领域。

三思: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等一等: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必要时可到公安机关咨询。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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