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法官,我想现在就还钱,恳请你们帮我把银行账户尽快解冻。”近日,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通过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的方式,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付款义务,顺利执结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
2022年6月21日,被执行人范某和申请执行人石某因小孩之间的矛盾发生争执,情急之下范某用拳头打了石某后脑勺一拳。经江西吉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评定石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法院判决对石某各项经济损失认定合计4169.55元,另产生鉴定费400元,石某于2023年5月5日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范某名下银行账户等财产信息进行查询后,发现范某账户中仅有200余元,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对此执行法官只得先冻结范某名下账户,并向其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范某来电说愿意主动履行欠款,也请求法院解除其被冻结的账户,并希望石某能否就执行金额做一些减免。对此,执行法官与石某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石某减免了范某应负担的鉴定费,范某将钱款一次性付清,案件至此执行完毕。
法官提醒:法院在采取冻结、扣划措施后,在银行会留下不良征信记录,个人征信将因此受损且修复期间很长。如果继续不履行义务,将会被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甚至可能被人民法院拘留、罚款等,情节严重的,还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