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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以行业信用评价为基础建立差别化招投标保证金制度

【新闻来源:镇江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23-05-19】 【阅读次数:1283】 【打印】

为持续优化镇江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降低投标企业交易成本。镇江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信用办等部门共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降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降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要求积极鼓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试行以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免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签署信用承诺书,作出信用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依托信用镇江网站,完成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信息入库、部门共享、践诺核查、失信认定全流程闭环、实现纸质承诺数据化管理。同时,投标期间经评审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能对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步降低行业信用评价等级。信用信息报市信用办纳入信用档案,通过“信用镇江”共享至“信用中国”网站。通过信用承诺实施保证金制度,落实整个工程建设招投标流程的闭环管理。进一步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切实保障招投标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快镇江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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