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感谢你们了!眼看马上就要签合同了,失信记录再不修复就要影响我们公司的经营了。你们这次能上门来指导真是帮我们解决了大难题呀!”兴化市某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激动地说道。
为进一步优化企业信用修复服务,有效纾解企业信用修复办理难题,近日,兴化市发展改革委开展“信用服务进企业”专项行动,重点走访了开发区和兴东镇的相关企业,现场指导帮办信用修复,让企业修复信用“零跑腿”,极大提升了办理效率。同时,还向企业宣传讲解即将施行的《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阐述按时修复信用的重要意义,详细解答企业提出的相关问题,并向企业发放了《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等宣传资料,鼓励企业加强信用管理,依法诚信经营,为建设“信用兴化”贡献力量。
这次“信用服务进企业”行动是兴化市发展改革委优化企业服务的重要举措,实现了信用修复从“请进来”到“走出去”,大大降低了企业信用修复的成本,进一步增强了市场主体守信践诺意识,坚定了企业发展信心。今年以来,兴化市发展改革委积极完善信用服务长效体系,扎实构建信用预警帮扶机制,全力优化信用修复服务举措,截至目前,已指导帮助93家企业修复235条失信信息。
据了解,于5月1日起施行的《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对行政处罚公示期限进行了调整:一是行政处罚信息最长公示期由原来的“一年”调整为“三年”,最短公示期仍为三个月;二是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消防领域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为一年;三是同一行政处罚决定涉及多种处罚类型的,其公示期限以期限最长的类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