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是约束项目与规划环境准入的法制保障,在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东海县生态环境局通过以下三个方面简化环评手续、优化审批流程,持续推进环评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强化服务群众力度,助力全县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一是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紧盯审批进度“节点”,县生态环境局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和“不见面”“事不对人”环评审批,通过网上报、预约办等便民方式,深度融合线上线下审批服务。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和流程图、法定时限、承诺时限、办事指南等相关信息在政务服务网公开公布,指导办事群众知悉、认可、运用政务平台,使生态环境领域政务服务进一步规范和透明。
二是压缩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减时限不减责任、减环节不减效率”,县生态环境局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方面,推行告知承诺服务,落实减时限、减材料,报告书由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减少至17个工作日,报告表项目的审批时间由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减少至12个工作日。对于已开展过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凡是符合相关要求的入园项目,环评报告可以直接引用园区评估结果,共享共用园区已有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等环境监测数据,从而加快评估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不断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审批流程“做减法”,企业服务“做加法”。在优化审批环节方面,县生态环境局减少不必要的预审环节,对环评审批流程“做减法”。在预审中采用一次审核机制,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办的手续和材料,及时做好解释反馈工作,避免企业走弯路。对满足审批条件的项目,实施受理、公示、评估、审查同步进行。推行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对环境风险较小的项目予以审批豁免,改为承诺制备案。对审批正面清单内纳入告知承诺制的建设项目实行即到即批。确保环评审批全过程公开透明、高效运转;在为企服务方面“做加法”,紧盯服务对象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诉求愿望,全力做到提前介入、靠前指导。在项目前期明确专人提前介入,落实好主动上门、定向联系、会商交流等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保障措施,指导和帮助建设单位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前期准备工作。对影响项目审批的制约因素加强沟通会商,充分发挥专家优势,解决技术难题。做到“前期有人指导,报批有人协调,落地有人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