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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联合打击恶意逃废债务失信行为优化诚信营商环境

【新闻来源:镇江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23-05-05】 【阅读次数:966】 【打印】

为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上切实解决执行难,进一步健全执行协作联动机制,根据《镇江市优化诚信营商工作方案》要求,镇江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执行协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党委政法委统筹协调重大执行工作事项,法院落实执行工作主体责任,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公安机关支持并协助开展执行活动,各方通过高效联动、密切协作共同建立针对性强、时效性长、覆盖面广的“打击逃废债”的工作模式。

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可通过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拘留决定书》、《协助执行函》等请求公安机关协助查询或控制被执行人及其机动车、维持执行行动现场秩序和处置突发事件。统一立案标准,加强公检法合力打击拒执犯罪、涉执虚假诉讼犯罪力度,建立专题会议制度、设立专职联络员,推动搭建专属网络信息平台强化保密管理,对协助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按照执行异议程序处理,确保协作联动机制发挥实效。镇江市还将执行环境与执行工作质量指标纳入营商环境考核,督促基层组织重视严重失信专项治理,共同实现严重失信占比持续下降目标,进一步优化诚信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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