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下午,镇江市发展改革委、信用办会同市政务办、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国资委等部门召开工作座谈会,研究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完善招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投标交易性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2〕27号)文件要求。
会议通报了各部门交易性担保行为、保函推广使用、保证金收取、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等情况,分析了在差异化缴纳和减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会议研究决定联合出台进一步贯彻落实文件,以信用评价为基础,以信用承诺约束为手段,明确取消和减少保证金的条件规范,明确加强信用承诺闭环管理,完善信用行为记录,强化信用奖惩,在降低交易性成本的同时,实现招投标履约率的同步提升,促进社会诚信环境和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