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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江苏省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成绩的通告

【新闻来源:江苏省联合征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03-30】 【阅读次数:1359】 【打印】

根据《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省联合征信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在南通、淮安等2市开展了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工作,现将成绩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凭借准考证或身份证向所在考点报名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查分申请表》(请联系各考点报名单位获取),并交由报名单位向我公司申请复查。复查截止时间:2023年4月4日17:00,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通告。

附件:江苏省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成绩表2023年3月18日(盖章版)


江苏省联合征信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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