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如皋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部署要求,提高检察工作信用度,树立新形象,接受社会监督,形成了一些特色做法。
一是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全量报送双公示数据。组织全院公职人员及履行公务人员签订政务诚信承诺书,依法依规公示公开所承办相关事项办理程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涉案企业进行企业合规时,引导企业签订信用承诺书,归集承诺人信用承诺和违诺信息情况,并及时上传信用监管平台。通过大数据实时查询发现问题进行法律风险提示,能动履职,积极融入社会治理、促进诉源治理,以监察履职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善用分级分类监管平台,高效办理案件。今年以来,该院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须对涉案企业进行办案影响评估,了解企业的基本生产经营状况、用工情况、纳税情况、主要的社会贡献度、企业有无被行政处罚、法院判决等不良记录以及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结果等情况,通过数据平台的场景运用,能够获取相关数据,高效办理涉企案件,通过合规整改使企业能够有机会修复信用,获得同等发展机会,有助于打造优质的安商惠企的营商环境。
三是构建“2+3”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对企业合规中检察人员履职监督。企业合规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如皋市人民检察院首创“2+3”合规案件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办理企业合规案件廉洁自律公开承诺书》并逐级签订承诺书,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平台予以公示,对检察人员的禁止行为、违诺后果等作出规定,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对合规案件办理中检察权的监督、制约,建立全流程制度监管机制,严格依法规范履职,有效防止和避免了“合规腐败”及形成新的权力寻租空间等,为深入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该机制已在3件案件中进行运用,取得良好效果,撰写的宣传《合规整改+巡查专员+公开听证,助力涉案企业“重生”》被江苏法治报、中国检察官公众号录用,总结的经验做法、撰写的信息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