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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创新医疗服务信用监管 构筑诚实守信医疗环境

【新闻来源:新华网】 【发布日期:2023-03-14】 【阅读次数:1221】 【打印】

3月1日起,经修改调整的《苏州市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共列出88种不良执业行为情形,互联网诊疗相关记分条款和医务人员骗保行为均首次被纳入其中,这标志着苏州市医疗服务信用监管制度体系进一步走向完善。

近年来,随着医疗市场的快速发展,医疗环境出现很多新变化新问题新挑战,由于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及局限性,产生了医疗服务监管上的空白。信用作为填补监管空白的一个有效途径,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苏州作为国家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试点城市,也是全国首批推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管理办法的城市之一。近年来,苏州发扬“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精神,在医疗服务信用监管领域持续发力,围绕制度体系建设、信息化平台搭建、信用修复等方面创新探索,形成了一批典型经验成果,为营造“有信用”的医疗服务环境、助力诚信苏州和健康中国建设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信用监管制度体系逐步完善。2017年,苏州制定实施《健康卫士“531”行动计划》,为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打下良好基础,近年又陆续发布《苏州市基层医疗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苏州市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用承诺制》《护理院规范化建设信用等级评价制度》《苏州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制度》,建立信用信息记录和报送、信用报告和信用审查、信用承诺、信用评价、联合奖惩、信用修复等多项信用制度,信用监管制度体系更加健全。

信息化监管平台更加智慧。围绕信用为基、数字赋能,苏州着力推动监管方式提质增效,搭建“苏州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信息平台”,集纳基础监督、医疗机构自查、诚信体系、风险监控、定向双随机等功能模块,并设置“诚信体系”二级页面,可以便捷查看机构不良记分、人员不良记分、信用管理等信用信息,为全市医疗服务领域开展协同监管、风险分类监管、信用监管提供信息化支撑。目前,该平台二期已优化完成,计划启动三期开发工作。

重点主体信用监管不断强化。推行医疗服务信用监管,除规范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外,医疗机构主体也是重要内容。苏州在全国首创护理院信用评价制度,并不断完善依法执业自查、信用承诺、信用报告、联合奖惩、信用修复等管理规定以及信用评价标准,目前已实现全市护理院信用等级评价全覆盖。根据2022年度护理院规范建设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全市67家护理院中,共有60家信用等级被评为A级。今年2月,首创并发布了地方标准《护理院信用评价规范》。

信用修复助企重回发展“正轨”。信用修复对维护社会公平,构建积极向上的良性信用生态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帮助失信医疗机构重新回到发展经营轨道,苏州不断完善信用修复流程和机制,实施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双书同达”,并在卫健领域实现全市首家建成信用修复线上渠道,实现企业和群众一次不跑“零接触”。

通过持续不断的探索实践,苏州医疗服务信用监管的现实成效加速释放:2017年,苏州现代卫生计生综合监管体系建设被国务院医改办列为“35项全国医改重大典型经验”之一并向全国推广;2018年,苏州作为唯一地级市代表在全国卫生计生工作会议上就“探索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体系”作交流发言;2020年,苏州“医疗机构信用监管体系”案例入选中国价值医疗十佳优秀案例;2021年,《苏州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制度》获年度法治苏州建设创新项目等,监督手段不断强化、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下一步,苏州将重点围绕信息化平台提档升级、信用结果分析应用以及部门联动协同等领域深化探索。其中,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将与全市卫生健康大数据中心逐步实现对接互联,并进一步拓展平台自查模块,嵌入医疗机构不良记分行为自查和报告内容,提升信用监管效率;部门协同方面重点加强信用部门与“三医”监管上的联合应用,推动形成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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