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信用修复服务,苏州市交通运输部门针对道路运输行业经营者规模普遍较小、流动分散的特点,积极探索信用修复材料先行受理机制,在做好信用修复与行政处罚文书“双书同达”等常规提醒的情况下,探索实行信用修复申请先行受理机制。
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在发生交通运输领域失信行为后,可结合案件处理,一并提交信用修复申请书、信用修复承诺书、整改方案等材料,管理部门在收到材料后予以先行审核受理。一旦期满,对符合条件且未发生同类以上失信行为的,直接予以修复,减少企业跑腿数量,提高修复效率。
下一步,苏州市交通运输部门将继续多措并举,通过信用修复与行政处罚文书“双书同达”工作制度、同步推进线上线下信用修复培训考试、制作企业信用管理应知应会和制度范本、信用修复指南等措施,打造便捷高效的信用修复服务机制,方便企业及时修复失信信息,推进行业失信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