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交通运输厅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开展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下发《关于在交通运输信用领域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治理工作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机制建设
一是各地区制订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建立日常工作机制,成立工作联络群,有序清理异常经营主体公示信息,全省共清理异常经营主体名单5870条,下架适用简易程序行政处罚公示信息944条。苏州市针对已满足行业信用修复条件,但时间条件尚未满足的企业推出企业信用修复材料先行受理服务;盐城市建立信用修复证明全市通办机制,降低企业信用修复成本,提高企业信用修复积极性;镇江市开展“承诺即修复”信用监管试点,构建“企业自主承诺+期满政府代办修复”的“承诺即修复”模式。
二是积极推进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统一规范提醒函式样。各地区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机制,泰州市、苏州市、常州市等地区探索建立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三书同达”机制,在向行政处罚相对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和《信用修复指南》。全省全年累计向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12040份。
三是开展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推行交通运输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审慎认定疫情期间出现的失信行为,有效控制行政处罚增量数据。苏州市2022年以来共作出减轻处罚54起、从轻处罚11起、不予处罚7起,有效减少受行政处罚企业增量;镇江市对205个首次违法并承诺立即或限期整改违法行为的行政相对人予以免罚,涉及金额9.32万元;盐城市试行行政处罚“三张清单”,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全力降低交通市场主体经营风险。
四是完善信用监管机制,依法依规开展失信约束。制定出台《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加强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我省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与服务的指导意见》,印发信用治超工作方案,制定“两客一危”企业、港口常压储罐、内河船载危货运输、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等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泰州试点水运企业差异化监管机制。沿海支队制定信用监管方案。宁杭支队制定养护施工信用监管实施办法。规范实施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作出道路运输企业记分48.83万分、水运企业记分1190分、工程项目监管记分315.9分,实施“一超四罚”2469起。对纳入专项治理的重点道路运输企业开展警示约谈,全省累计开展分级分类监管约谈1738余家次。苏州市联合属地公安、应急等部门建立道路运输高风险企业季度联合约谈机制。
二、开展信用修复帮扶引导
一是组织开展交通运输企业信用修复专题培训,通过宣讲信用管理相关政策和规定、阐述信用修复的重要意义,演示“信用中国”网站在线修复操作流程,与企业面对面签订信用修复承诺书、手把手指导企业提交信用修复申请,全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共组织开展交通运输信用修复专题培训班52场次。
二是在日常监督检查、事中事后监管等过程中,加强对企业信用状况的审查,指导督促失信主体履行处罚规定义务、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在满足修复条件时,第一时间提醒失信主体申请信用修复。
三是优化信用修复渠道和服务方式。盐城市开通12328热线电话信用修复答疑,构建便捷化、智能化、人性化交通运输信用修复场景。徐州市开展“信用修复e上行”便民行动,积极引导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利用“网上司机之家”微信小程序实施信用修复。淮安盱眙探索“线上零见面”信用修复。南京、宿迁、苏州市利用超限检测站、综合执法服务大厅等服务窗口渠道,发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指南》,进一步提高企业信用修复效率。全省共开展主动信用修复2893件,配合信用修复审查1491件,开展异地处罚对象信用修复66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