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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纪实之一:全省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新闻来源:省信用办】 【发布日期:2023-03-08】 【阅读次数:1434】 【打印】

刚刚过去的一年,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住经济大盘、保住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等一系列工作部署,将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作为疫情防控背景下助企纾困的有效举措,优化企业失信修复,助力企业轻装前行,营造优良营商环境,巩固经济恢复发展的基础。这项工作成为去年诚信江苏和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成果和显著特色。

根据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的统计数据,截至2022年底,我省严重失信主体企业为2.41万家,总量退出全国前三,排第9位,该类企业数占全省注册企业数比重0.55%,较全国平均水平低0.55个百分点,排第30位;受行政处罚企业4.33万家,总量退出全国前三,排第6位,该类企业数占全省注册企业数比重1.06%,较全国平均水平低0.6个百分点,排第20位。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高标准超额完成了2021年底省领导要求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争取到2022年底,严重失信主体数量退出全国前三,占比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工作目标。省政府办公厅报送的“江苏开展信用修复专项行动助企塑信纾困”得到国务院办公厅肯定,并在《昨日要情》刊发;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2次批示肯定并要求在全国推广。

回顾去年我们所取得的成绩,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与经验: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条块结合的联动机制

(一)领导重视,启动迅速。2021年11月16日,时任省委书记吴政隆同志批示要求“继续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推进诚信江苏建设取得新成效”。省政府当即召开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治理工作。无锡、徐州、淮安等市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全省13个设区市先后出台实施方案,召开工作动员会,专项治理工作在全省范围内迅速展开。

(二)建立机制,合力联动。为凝聚工作合力,省级层面建立了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法院、司法厅等14家省级部门(单位)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阶段性会商、研究和指导各地开展失信主体排查、信用修复等工作,协调解决基层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堵点。各地都建立了相应的工作调度与落实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第三方服务机构有力有序开展现场核查、教育督促、信用修复服务等工作,全省织就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体系。

(三)强化督办,考核促进。信用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纳入省委重点工作和省政府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列为省委办公厅2022年重点督办事项,同时列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严重失信主体企业”占比纳入了全省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省信用办将此项工作纳入2022年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评指标,先后组织5次各设区市或省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治理工作调度会、协调会,联合省法院等部门(单位)赴基层专题调研督导15次,现场走访企业和基层单位72家,现场座谈交流36场,着力发现并解决14类31项难点、堵点问题。4月起,省信用办对13个设区市和相关省级部门开展月度专项通报,对9项先进经验和22个问题进行推广和提醒,强化工作落实和跟踪反馈。

二、注重减存控增,采取分类施策的专项治理措施

(一)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对治理对象采取“三分四定”管理,即:通过调查摸底和确认核实,划分为退出、帮扶和约束三类清单,采取定地区、定部门、定类别、定步骤推动工作。对超出公示期、吊销、启动破产程序等异常经营主体为重点,列为“退出”清单,强化行政和司法协同,推动依法有序出清;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或尚无修复条件但有修复意愿的企业,列为“帮扶”清单,引导企业改正违法失信行为,助力“摘帽”重生;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企业,列入“约束”清单,通过行政、市场、社会化惩戒,提高其失信成本,倒逼企业纠正违法行为,履行相关义务。

(二)精准治理,压降存量。一是摸清规模底数。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主动对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锁定治理对象,确保有的放矢开展治理。梳理出截至2021年底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相关信息,包括7.1万(包括吊销未注销企业,下同)严重失信主体企业、15.3万条信息,以及10.4万受行政处罚企业、23.1万条信息。二是开发信息系统。为提高治理效率,实现线上线下协同治理和数据同步更新,组织在省信用名单管理系统中开发专项治理模块,累计入库和分发治理名单22.4万个,关联信息137.4万条;提请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对超过规定公示期的行政处罚信息9.2万条、5.14万家企业退出公示。三是排查核实。各地信用办通过调用行业系统数据、基层网格员电话询问和现场走访等方式,逐一核查失信企业基础信息和经营状态,完善企业信用档案。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市县两级信用管理部门累计召开动员会250余次,组织745批6928人次,完成4.19万家企业现场调查,反馈现场调查表4.02万份。四是依职履责。按照“谁认定、谁指导、谁整治”工作思路,将失信企业信用修复与各行业主管部门信用工作同频共振。全省法院系统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专项行动,依法依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3.05万家企业依法删除失信信息,对1.7万家吊销企业退出公示;税务部门通过点对点推送、寄送挂号信、一对一电话辅导等方式,提醒失信主体修复信用;市场监管部门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开展提醒和专项指导。通过全省各级部门(单位)和各地共同努力,2022年从“信用中国”退出严重失信主体企业5.26万家,删除或撤销失信信息12.66万条;9.9万家企业完成行政处罚信息修复,修复信息18.87万条。五是培训辅导。聚焦专项治理对象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培训,在培训主体、培训内容、培训领域三个方面实现针对性培训、面对面辅导。镇江市开展重点企业专项辅导,组织对50多家规模以上失信企业进行上门辅导;泰州市举办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专场修复培训,现场为符合修复条件的企业办理修复业务,提升企业修复便利度。

(三)主动服务,严控增量。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和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举措,试行和推广信用修复指导前移,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相关做法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刊载。2022年全省新增严重失信主体和受行政处罚企业数量较2021年分别减少1.26万家和1.19万家,分别下降59.4%和23.6%。一是探索开展失信预警。推动各地各部门对企业经营中易发生违法行为的风险点提前监控,在违法行为刚发生、尚未产生严重后果前予以纠正制止,维护企业良好信用记录。南京市税务局建立信用预警机制,通过精准定位并第一时间推送预警提醒,帮助纳税人防范税收失信风险,避免失信程度升级。二是强化包容审慎监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陆续出台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处罚等柔性监管措施和清单,综合运用批评教育、提醒告诫等方式,通过提供跟踪指导、专家上门、技术帮助、法律咨询等服务,加强督促提醒和帮扶指导,避免市场主体因轻微违法而被纳入失信名单。应急管理部门积极推行劝导示范、提醒教育等柔性执法,对首次发现的一般行业企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三是推行善意文明执法。全省法院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行,创新推广纳失预警、纳失宽限期、信用修复证明等机制,对因疫情陷入困境的企业慎用纳失措施,在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经营影响。四是合理运用规则。省发展改革委依据国家有关规则要求,根据车辆、船舶流动特点,联合省交通运输厅对符合简易处罚程序的行政相对人免除失信公示。五是强化教育宣传。各地充分开展诚信主题系列宣传活动。我委联合省法院、司法厅共同走进省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先锋行动队“先锋直播间”,就专项治理相关政策进行解读,与网友开展互动,上线观看人次突破50万。连云港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开展“信用让生活更美好”直播和有奖竞答活动,就信用修复等话题与20余万网友进行交流。

三、立足长效治理,创新强基固本的帮扶修复机制

(一)国内率先出台破产重整、和解企业信用修复办法。经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法院、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进一步健全破产重整、和解企业信用修复机制的实施意见》,支持破产重整、和解企业重建信用,保障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促进企业脱困重生。

(二)国内率先实施“一键办理”、“两网通办”。致力打造“政府服务进一步,企业少跑路”营商环境,省发展改革委联合江苏海事局、省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应急厅出台《组织开展异地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发改信用发〔2022〕1478号),为在非企业注册地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提供线上后台服务,预先完备手续材料,实现信用修复“线上一点即修复”。指导和支持连云港市信用办、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开展市场主体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两网通办”的实施办法(试行)》,打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实现同步修复,有效提升企业获得感和便利度。

(三)推广“信用关爱+两书同达”。积极推动行政处罚和信息公示、修复服务提醒三结合,在南通、泰州等市试点成功基础上,省信用办印发《关于做好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服务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行政机关推广《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函》同时送达受处罚企业,明晰提示公示网站、修复流程、公益性修复等内容,主动提醒和协助行政相对人开展信用修复。

(四)全面推进修复结果数据共享。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定期将企业信用修复结果共享至各设区市和省相关部门,打破信息壁垒,保障“信用中国”网站与各部门网站公示信息一致性,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回顾一年来全省的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开展的,受到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市场主体的普遍欢迎和积极响应,充分彰显了各级各部门社会信用体系战线的同志们,在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疫情反复冲击等多重挑战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胸怀“两个大局”,肩负“勇挑大梁”的使命担当,充分展现了迎难而上、敢于亮剑、敢打必胜的战斗能力和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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