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标准,以优化营商环境突破为主题,以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方向,持续打造“连心城、贴心港”营商环境品牌,依照《连云港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及配套实施方案,连云港市印发了《连云港市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方案》(连营商组办〔2023〕2号,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连云港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推广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清单和实施省内创新试点改革事项和自主创新改革事项清单等“三张清单”,提出了加大改革力度、优化涉企服务、强化督查督办、开展典型创建活动等十项重点任务,加强统筹兼顾,强化组织保障。
规范实施失信惩戒。推动部门落实《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和《江苏省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拓展信用审查应用范围。深入实施信用修复,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在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政府债务、招商引资、统计等政务诚信建设领域,全面推进信用监管,强化政府履约践诺责任。全面开展涉政府机构失信案件清零行动。开展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健全企业重塑期间信用修复机制。依法依规调整相关信用限制和惩戒措施。探索重整计划执行期间赋予符合条件的破产企业参与招投标、融资、开具保函等资格。
对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建立个人信用体系。将医疗、教育、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并共享至江苏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